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株式会社丹青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商业设施、展示设施等的创作、设计、施工以及与此相关的业务活动,为顾客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通过创造有魅力的空间,实现人们丰富的生活。
公司深刻认识到,公司在业务过程中使用的包括商业伙伴在内的各类人员的个人信息是一项重要的信息资产,并致力于合法和适当地处理这些信息。
1. 遵守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令及其他规范
本公司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规范、准则等。
2.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的制定及持续改进
我们将制定并运用适当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来适当保护个人信息,并不断改进。
3. 收集、使用和提供个人信息
在获取个人信息时,公司以合法和公平的方式获取,并考虑到公司业务的性质和规模,事先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并在这些目的范围内使用。 如果个人信息的使用超出了这个范围,我们将在使用信息前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并为此采取必要的措施。 此外,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除非有法律要求或得到当事人的同意。
4. 对投诉及咨询的应对
关于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本公司接受本人的投诉及咨询,适当且及时地应对。
5. 确保个人信息的正确管理和准确性
本公司为了保持个人信息的正确和最新状态,采取必要的安全对策,努力防止和纠正个人信息的泄漏、灭失或损坏。
2005年11月11日制定
2010年2月1日修订
代表取缔役社长 小林 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