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丹青社为代表的集团就滋贺县PFI“ (暂称) 新琵琶湖文化馆整备事业”签订了事业合同。

以丹青社为代表的集团就滋贺县PFI“ (暂称) 新琵琶湖文化馆整备事业”签订了事业合同。

  • 新闻稿

滋贺县PFI事业(※)计划中的“ (暂称) 新琵琶湖文化馆整备事业”中,丹青社被选定为中标单位。之后,设立了特殊目的公司 (SPC) “株式会社琵琶湖C&S”,2023年10月13日,经县议会决议,与滋贺县签订了事业合同 (本合同) 。

本项目旨在于2008年取代已有约50年历史的县立琵琶湖文化中心,在新址新建琵琶湖文化中心(暂定名)。该设施除了保管、展示文化资产等博物馆的传统功能外,还将发挥“地区文化资产支援中心”和“作为文化观光中心的游客中心”的功能,计划于2027年12月投入运营,成为滋贺县引以为豪的近江文化资产的保存、继承、利用和弘扬的核心基地。

本集团基于“打造近江文化的未来创造基地-通过文化遗产走向世界走向未来”的事业理念,与滋贺县共同推进事业,建设受当地居民喜爱的设施,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远景图象

远景图象

入口图像

入口图像

(※) PFI项目:利用私人资金和管理专业知识,地方政府作为订货人设计,建设,(翻新/更新),维护和管理公共设施等的公共工程方法。(来自内阁办公室WEB“PFI项目介绍指南” (https://www8.cao.go.jp/pfi/pfi_jouhou/tebiki/kiso/kiso01_01.html) )

新闻发布
以丹青社为代表的集团就滋贺县PFI“ (暂称) 新琵琶湖文化馆整备事业”签订事业合同

业务概要 (参考)

(1)事业名称: (暂称) 新・琵琶湖文化馆整备事业
(2) 事业场所:大津市滨大津五丁目1-1
(3) 事业方式:PFI・BTO方式(※2)
   ※2:SPC在设施设计・建设后,将所有权转移 (移交) 给县,、到事业期间结束为止进行设施的维持管理・运营的方式
(4) 事业期间:2023年 (2023年) 10月~2042年 (2042年) 3月最后一天※19年6个月
设计・建设期间:2023年 (2023年) 10月~2027年 (2027年) 3月※同年最后一天交付
开馆准备期间:-1年 (2025年) 4月~使用开始日前一天
使用开始 (开馆) :2027年 (2027年) 12月
维持管理期间:使用开始日~2042年 (2042年) 3月最后一天
(5) 中标者:丹青社集团 【SPC:株式会社琵琶湖C&S】

代表企业 株式会社丹青社
设计 安井建筑设计事务所
隈研吾及其建筑事务所
株式会社丹青社
建筑 大林组公司
笹川株式会社
株式会社丹青社
监理 安井建筑设计事务所
隈研吾及其建筑事务所
开馆准备
维护管理
大林设施株式会社
综合警备保障株式会社
株式会社Ayaha环境开发
开业准备
文化观光等
株式会社丹青社
Actio公司
项目管理
SPC管理等
株式会社丹青社
NEC资本解决方案有限公司
※公告和新闻稿中的内容截至发布日期。
之后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