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贺县PFI事业(※)计划中的“ (暂称) 新琵琶湖文化馆整备事业”中,丹青社被选定为中标单位。之后,设立了特殊目的公司 (SPC) “株式会社琵琶湖C&S”,2023年10月13日,经县议会决议,与滋贺县签订了事业合同 (本合同) 。
本项目旨在于2008年取代已有约50年历史的县立琵琶湖文化中心,在新址新建琵琶湖文化中心(暂定名)。该设施除了保管、展示文化资产等博物馆的传统功能外,还将发挥“地区文化资产支援中心”和“作为文化观光中心的游客中心”的功能,计划于2027年12月投入运营,成为滋贺县引以为豪的近江文化资产的保存、继承、利用和弘扬的核心基地。
本集团基于“打造近江文化的未来创造基地-通过文化遗产走向世界走向未来”的事业理念,与滋贺县共同推进事业,建设受当地居民喜爱的设施,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远景图象
入口图像
(※) PFI项目:利用私人资金和管理专业知识,地方政府作为订货人设计,建设,(翻新/更新),维护和管理公共设施等的公共工程方法。(来自内阁办公室WEB“PFI项目介绍指南” (https://www8.cao.go.jp/pfi/pfi_jouhou/tebiki/kiso/kiso01_01.html) )
新闻发布
以丹青社为代表的集团就滋贺县PFI“ (暂称) 新琵琶湖文化馆整备事业”签订事业合同
业务概要 (参考)
(1)事业名称: (暂称) 新・琵琶湖文化馆整备事业
(2) 事业场所:大津市滨大津五丁目1-1
(3) 事业方式:PFI・BTO方式(※2)
※2:SPC在设施设计・建设后,将所有权转移 (移交) 给县,、到事业期间结束为止进行设施的维持管理・运营的方式
(4) 事业期间:2023年 (2023年) 10月~2042年 (2042年) 3月最后一天※19年6个月
设计・建设期间:2023年 (2023年) 10月~2027年 (2027年) 3月※同年最后一天交付
开馆准备期间:-1年 (2025年) 4月~使用开始日前一天
使用开始 (开馆) :2027年 (2027年) 12月
维持管理期间:使用开始日~2042年 (2042年) 3月最后一天
(5) 中标者:丹青社集团 【SPC:株式会社琵琶湖C&S】
代表企业 | 株式会社丹青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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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安井建筑设计事务所 隈研吾及其建筑事务所 株式会社丹青社 |
建筑 | 大林组公司 笹川株式会社 株式会社丹青社 |
监理 | 安井建筑设计事务所 隈研吾及其建筑事务所 |
开馆准备 维护管理 |
大林设施株式会社 综合警备保障株式会社 株式会社Ayaha环境开发 |
开业准备 文化观光等 |
株式会社丹青社 Actio公司 |
项目管理 SPC管理等 |
株式会社丹青社 NEC资本解决方案有限公司 |
之后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