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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集团不仅遵守法律法规,还尊重社会规范,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在支持和尊重国际规范的基础上,遵循丹青社集团各公司员工应遵循的“丹青社集团行动准则”,以高度的伦理观和良知、责任开展企业活动。
丹青社集团行动基准主要适用部分
丹青社集团所有公司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还要尊重社会规范,以高度的道德标准、良好的意识和责任感开展企业活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为此,我们支持并尊重国际规范(*),并制定了以下行为准则,供丹青社集团公司的高管和员工遵守。
此外,经丹青社集团各公司取缔役通过后,本行为准则将适用于丹青社集团各公司董事、员工及其他有雇佣关系的个人。
※《经合组织跨国公司行动指南》、《经合组织负责任企业行动指导方针》、国际劳工组织 (ILO) 《关于劳动基本原则和权利的宣言》、《联合国全球契约》、《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关于商业和人权的指导原则》、经团联《企业行动宪章》等
为确保其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丹生社集团行为准则由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定期进行适当审查。集团已建立一套机制,用于向取缔役提交并报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的任何重要可持续发展政策或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25年2月,旨在可持续地提升企业价值并满足道德要求。
根据《基本合规条例》,丹生社集团在代表取缔役的最终授权和责任下实施集团范围内的合规计划,由管理部门取缔役担任管理监督员。
我们已成立风险与合规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推进集团整体的风险与合规活动。其职责包括制定“风险与合规政策”和合规教育计划,整合各部门实施的风险管理信息并评估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制定重大事件的应对政策。该委员会由代表取缔役社长担任主席,共14名成员,包括5名取缔役(其中1名为全职监查等委员)和9名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此外,根据《内部审计条例》,公司每年进行一次独立的内部审计。该审计涵盖业务活动的执行情况,包括对《丹生社集团行为准则》和《基本合规条例》的遵守情况,以及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的评估。审计将对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调查,旨在提高业务运营效率,并促进业务流程的改进、会计处理的合理性以及资产的保全。
除了合规培训外,我们还对所有员工进行“Tanseisha集团行为准则”执行情况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不断进行必要的改进。
丹青社集团在行动准则中规定了“公正的事业惯例”,为了进行公正自由的企业间竞争、合理的交易、负责任的采购,与政治、行政保持健全的关系,禁止贪污、贿赂、利益冲突、不正当、欺诈、洗钱等在法律上、社会上被视为不正当行为的所有形式的腐败行为,努力贯彻遵纪守法。此外,我们签署了“联合国全球契约”,并支持10项原则之一“防止包括强迫和贿赂在内的各种形式腐败的努力”。
本集团将有关腐败的风险评估结果及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交由“风险与合规委员会”负责管理。该委员会全面向取缔役汇报相关工作进展,并在管理层的适当监督下,努力构建高度透明的治理体系。如遇重大问题,相关人员可按规定逐一向取缔役报告。
(有关风险管理体系的详细信息,包括腐败风险评估,请参阅“风险管理”页面上的“风险管理体系”部分。)
作为防止腐败的措施,除了对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实施禁止一切形式腐败行为的“遵纪守法培训”外,还严格对举报者严格保密,同时,为了不因举报者举报腐败行为等不正当行为而受到损失,还根据法令要求事项建立和运用内部举报体制,以保护举报者。
丹青社集团鉴于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每年以本公司集团的全体干部和员工为对象,通过电子学习方式进行一次“遵纪守法培训”,以实现“遵纪守法的基本知识”、“包括风险管理观点在内的集团行动标准和相关规定”、“不正当、丑闻事例信息”、“内部通报制度”等的共享和落实。另外,除面向管理人员的培训外,还对集团公司的非专职董事 (总公司干部职员) 举办遵纪守法研讨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 培训名册 | 受众 | 内容 |
|---|---|---|
| 法规遵从性培训 | 面向全体董事、员工 | ·遵纪守法的基础 ・关于风险管理的观点和行动规范・相关规定 ・提供不正当・丑闻事例的信息等进行启发 ・关于内部通报制度 |
| 新任经理职位研修 | 面向新经理 | ·经理职责 |